长郡奥体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设计(含可研)招标公告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郡奥体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发改审〔
2.2项目地点:位于奥体新城片区A-04地块,观音港路与时光路交汇处东北侧。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57251㎡(约合85.88亩),总建筑面积约为68000㎡,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0000㎡,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4m,绿地率≥30%,办学规模60个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小学30班,初中30班(最终以教育局批复为准)。
2.4投资估算:总投资约5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82亿元。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总费用约640.95万元。其中设计费约590.04万元,可研编制费约25.71万元,BIM技术服务费约25.20万元。
2.6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设计概算(其它)、BIM专项设计。
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有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长郡奥体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的整体规划方案设计、可研编制(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单体、景观、人防、绿建(不含绿建标识申报)、消防、节能、弱电及监控系统深化图、智能化、海绵城市、亮化、钢结构、雕塑、BIM设计、装配式建筑规划设计、全装修设计(含报告厅、会议室、公厕、入口门厅等)、三维仿真模型及演示视频制作、基坑支护设计、供配电设计、室分设计等专业的从方案到施工图设计,报批报建配合服务等。
√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5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完成方案设计后,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可研文本编制。
√初步设计:完成可研文本编制后,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文本编制)。
√施工图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文本编制)后,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BIM技术服务期与设计服务期同步,成果同步提交。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建筑,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须提供截图):(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2025-02-07前)1(1至3个)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4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核检查备案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核检查备案文件)的日期为准。
3.2.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即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公司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可研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建筑,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的服务团队人员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员工(投标阶段不核查社保);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服务团队人员均不得为同一人。
3.2.7其他要求:(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础信息登记,须附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基础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02-07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3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以及结果公告均按此要求增加;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84898622。
9.1本招标项目采用智慧辅助评审,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图纸(如有)。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X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应该要依据电子招标投标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或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证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电子营业执照可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免费申领。
9.2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上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按2转1或40099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