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扩建工程(海宁产学研校区)二期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平方米,新建教学楼、实训楼、食堂、宿舍楼、地下停车场以及室外体育场地、室外绿化、景观、道路等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扩建工程(海宁产学研校区)二期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及内容最重要的包含:场地平整及垃圾、树木杂草等清理外运,各建筑单体的桩基、土石方、建筑、结构、室内装饰、幕墙、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仅包含基础综合管路及综合布线,不包括网络、监控等设备)、抗震支架、电梯、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等工程内容的施工和项目的总承包管理,变配电工程不纳入招标范围但纳入总承包管理范围;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建设价格45595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1、具有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上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项目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的施工总承包(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共同承接的施工总承包业绩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仅认可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2)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仅认可EPC工程总承包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业绩,如该施工工作为多家单位联合实施的,则仅认可其中施工份额最大单位的业绩(提供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予以证明);(3)上述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接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能体现有关要求;】【注: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住宅、商住楼、厂房;下同】。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上的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不认可,下同)身份完成过单个项目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的施工总承包(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买卖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4年4月23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依据自己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